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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每一年都会有经常出现,有很大部分经常出现在承包商工程分包企业中。目前的国内建筑市场,对于承包商规章制度规定存有许多 安全漏洞,长期存在承包商企业小、人员流动大、没有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等现象。另外工程分包企业实地安全风险管理欠缺,以至于存有“有队伍,但没有实地安全风险管理,彻底取决于总承包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的状况。怎样做到工程分包的安全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如今所面对的关键的难题。
2006年4月20日,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B劳务有限责任企业签订合同《深圳市建设建筑施工劳动用工合同》,双方约定:(1)B企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揽M建筑项目,承揽劳务费合同价选用综合性闭口包干。(2)工程于2006年4月20日开工,于2006年10月20日竣工等条款。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本身及有关客观因素产生许多 安全生产事故和矛盾,针对此工程,分析存在的不足。
B企业欠缺安全防范意识,观念里觉得安全是总承包企业的事情,对工地施工安全认识肤浅,只需解决好和安全监督相关部门关系就可以了,进而轻视施工工地安全风险管理,对工地施工安全管控无论从人工、物力资源、资金上投入相对比较匮乏。现如今,许多 工程分包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轻视,通常经常出现由一个或两个人,身兼多职的状况,为后续建筑施工留下了安全隐患;其次,在选择和使用材料上,承包商主要考虑价格的选择,而不是质量,有时为了省钱,以至于买劣质材料,材料的使用能省则省,以至于偷工减料,全部的这些直接造成了不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出现。
3.4加强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管